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决定
2022-09-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精神,根据《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评价与答辩考核,报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决定公布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98家企业为2022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为2022年度续展“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有效期三年(名单见附件)。

希望公布的企业持续实施高标准的信用管理,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高质量推进“两个先行”作出应有贡献。